昨天,一個“物業代收快件該不該收費”的事兒,在許多小區QQ群里被激烈討論,不知道對于這事兒您怎么看?記者也采訪了一些不同當事人的意見,看看大家怎么說。
群話題業主觀點:
反對方:交了物業費就該提供服務
網友“3-12-1204”:住在小區里,物業費都交了,收個快件還要再交錢嗎?
網友“貓兒”:收個快件還得額外收費,感覺特不舒服,小區就是自己的家,物業就像家長,提供更多的服務才能贏得業主們的認可,這樣一個舉手之勞還要收費,業主心里不得勁兒。
支持方:自己方便了收點兒費也行
網友“悠然”:物業費里面是不含快遞費用的,物業也自然不會白收的。不過,自己方便了,收點兒費用也可以。
網友“3-9-706”:現在都是封閉小區,不讓外來人進入小區,所以收快件很麻煩,如果物業代收就很方便。我認為物業能夠代領快件,就像是做好事似的,屬于額外服務。物業給居民服務,就像是你雇人擦玻璃似的,舉個例子你200塊錢擦一塊,那人家憑啥給你擦墻面啊!
物業觀點:不收費但要打電話確認
長春復地物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孫女士說,他們就替業主代收快件,不收取費用,收件前要給業主打電話確認,業主要求物業幫忙接收時,物業才代收。之后,物業這邊會有詳細登記,業主來取件時也要簽字確認。
孫女士說,代收快件,物業已經堅持一年多了,其中也產生過糾紛,有個別業主還經常拖延取件時間,物業就要代為保管。
收費是為督促業主當天取件長春市一家小區物業代收快件時,是要收取費用的,業主當天來取不收費,如果隔天來取,每天就要按2元錢收取,放得時間越長收費越高。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收費也是迫不得已,因為物業辦公條件有限,業主們不及時取走快件,全堆在辦公室里,占地方不說,如果是一些貴重的東西,保管不好造成了損壞,責任不好承擔。所以,收費主要是為了督促業主能及時取件。
律師觀點:代收最好有約在先
記者咨詢律師了解到,目前,我國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小區門衛或物業管理部門有代收快遞包裹的義務。如果業主有這類需求,在物業公司也同意的情況下,雙方應就快件如何代收、如何認定責任等問題進行協商,最好要簽訂協議。
另外,該項服務收費是否合理,要看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是否有約定。如果有約定則按條款執行。如果沒有約定,那么物業公司應就其收費相關事宜通知業主,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服務協議。委托物業幫忙,支付一定的費用也不違反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