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9)日,記者從市房管局獲悉,近日,市發改委與市房管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市轄三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對市轄三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行為進行了規范。
2005年,原市物價局與市房管局印發了《南充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經過幾年的運行,我市物業服務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和新情況。為了促進市轄三區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我市根據相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此次適當調整了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
“由于近年來物業服務經營成本上升,特別是人力成本上升較快的實際情況,經過調查研究、科學測算,現在對2005年公布的《南充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指導價標準》作了適當調整,即在原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0%。”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按照物業服務企業的4個服務等級,多層住宅每月繳納物業服務收費最低為0.22元/平方米,最高1.38元/平方米,而高層住宅最低0.88元/平方米,最高則為2.75元/平方米。該《通知》還規定,裝修管理服務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收取,高層不超過2.5元/平方米,多層不超過2元/平方米。業主在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申報登記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定,物業方則應將裝修過程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以書面形式告知裝修人及施工人員。